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6  浏览次数:114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增进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感受度和认同感,结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服务提升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到2020年,通过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功能得到完善,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辖区居民普遍与全科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居民首诊在社区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社区门急诊人次占比均有明显提高。居民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完善服务。以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突出服务特色,方便群众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体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努力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三)坚持持续改进,提升质量。以提高居民感受度为重点,注重服务细节,持续改进服务,保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成效。

(四)坚持创新实践,完善制度。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全员参与,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探索建立提升服务质量的长效评价机制。

三、实施主体和主要内容

服务提升工程实施主体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门诊、急诊和住院服务,明确社区基本医疗服务标准,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推进社区卫生诊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档案管理,巩固预防接种率,强化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健康管理服务效果。丰富计划生育、社区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内容。

(二)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组建责任医生团队,开展签约、预约、转诊和出诊等服务,提升服务的综合性、连续性和可及性。改善服务态度,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温馨、舒适,保护患者隐私,提升群众就医感受度。严格执行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保证质量安全,提升居民满意度。

(三)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财务、信息、药械等要素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机构规范运行。加强文化建设,弘扬医德医风,强化职业精神和法律意识,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提升保障条件。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数量,提高人员能力素质,满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推进社区协同管理,与当地政府部门、街道、居委会和驻区单位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高社会认同度。开展患者教育服务和志愿服务等,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

四、活动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启动会,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社会宣传,动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二)提升创建阶段。2016-2018年,各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版)》(见附件)要求,全面开展服务提升活动。在市辖区、地级市、省(区、市)三个层级,每年创建一批优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8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能力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明显提升,管理更加规范。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2020年,对服务提升工程进行评估,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和具体评价标准。

(二)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对照检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逐步达到标准。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创新改进服务质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吸纳居民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满足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三)考核评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要将质量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认可度。各地要严格把握质量标准,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价。

(四)激励措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于服务质量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评先选优、人才培养、考核补助等方面给予激励和倾斜,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善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要将服务提升工程作为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扎实推进。

(二)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部署实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每年组织对各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推进落实。

(三)各地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培训和宣传,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服务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各地要及时总结交流服务提升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推广成果,以点带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改进,不断提档升级。


   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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