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关于废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8

中社卫协标〔2026〕13号

根据《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废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告。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复审结论废止日期
1.T/CHAC 002—202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规范废止2026-9-8
2.T/CHAC 003—202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单元视觉设计规范废止2026-9-8
3.T/CHAC 004—202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及管理规范废止2026-9-8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

2026年9月8日

(中社卫协标2026年13号)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关于废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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