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区卫生协会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并报请市民政局批准(渝民管【2006】348号),已于2006年10月31日成立,其章程亦经市民政局核准。协会是以重庆市注册的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和管理人员,经过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并获得市卫生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及团体会员为主自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依法注册登记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及监督管理作用,团结和组织社区卫生执业人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注重职业道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协会接受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的业务指导。现拥有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近500个。
协会的业务范围:
1、团结和组织本市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及社区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实践、认真总结.并及时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反馈意见。
2、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科医师、社区护士执业规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考核体制, 审查,认证全科医师、社区护士执业资格,监督核查其执行情况,积极搜索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不断加强社区卫生队伍的建设。
3、依法维护会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使社区卫生执业人员的劳动得到社区的理解和尊重。
4、开展对社区卫生执业人员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转岗培训。
5、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促进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6、开展业务咨询,兴办为会员服务的机构。
7、积极开展市内外、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开拓会员眼界,提高业务水平。
8、表彰、奖励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
9、对全社会大力宣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性质、地位的作用,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了解队伍现状、要求和愿望,积极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调动会员主观能动性。
10、努力争取和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宜。
鉴于协会的组成、性质、宗旨和任务,决定了它是社区卫生从业者自己的组织,在加强行业内部建设和依法维权等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协会的成立,有利于更好的维护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战线的行业自律、行业交流于自身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有利于社区卫生这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和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桥梁与纽带建设的完善。
重庆市社区卫生协会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